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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理论与换脑筋

1999-05-21 来源:光明日报 安颖 我有话说

党的十五大号召在全国范围内兴起一个学习邓小平理论的新高潮。实践证明,只有转换脑筋才能正确理解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并运用到工作中去。如果以旧脑筋来理解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则理解势必扭曲、走样。

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来看,学习邓小平理论是一个认识过程,其中邓小平理论是认识客体,学习者是认识主体。即是说他的头脑里事先装有许多以往所形成的各种经验、观念或思维逻辑和价值观念,此即认识主体的“前认识结构”。“前认识结构”作为认识主客体之间的中介在认识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认识对象时“前认识结构”会立即转化为认识主体的认识态度、方法、视角和标准,影响认识结果。当“前认识结构”的内容是一些僵化过时的观念时,它势必严重地歪曲认识者当下的认识活动和结果,导致认识主体无法正确地认识和理解对象,“前认识结构”在认识中常常是不自觉地起作用的,因而当认识受到其歪曲时认识者仍能自以为是。所谓换脑筋实质上就是要转换认识者陈旧僵化的“前认识结构”,以改变人们对待邓小平理论的不正确态度,达到正确理解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并指导实践的目的。

从学习邓小平理论的实际看,认识者的旧脑筋对正确理解和运用邓小平理论阻力很大。譬如,邓小平理论的一个重大贡献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正确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重大历史课题,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如果用旧脑筋理解邓小平同志的有关论述,那就会感到困难很大,因为传统社会主义观忽视从生产力这一根本层面来界定问题。又如,邓小平理论体系中的价值判断尺度是“三个有利于”,“三个有利于”的着重点在于生产力尺度而非道德尺度。它要求在判别姓“社”姓“资”等一系列实践重大是非问题时应主要依据生产力尺度而非道德尺度,唯其如此才能对复杂的现实问题作出科学的判断。然而,持旧脑筋者往往与此相反,他们用道德尺度、伦理标准来判断现实是非,并将此尺度绝对化,因此对“三个有利于”产生怀疑。旧脑筋作为一种主体态度、思维逻辑和思维习惯体现在理解邓小平理论的诸多方面,严重地妨碍着对邓小平理论的正确理解和运用。因此,不转换脑筋、思维定式和概念框架,就难以正确理解和运用邓小平理论,也就谈不上用它更好地指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了。

从邓小平理论自身的特点和性质看,只有换脑筋才能正确理解和运用它。首先,邓小平理论是以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实践和新时代特征的正确反映和概括,有其全新的时代内容。因而用过去时代所形成的旧观念、旧脑筋来理解邓小平理论,则必然产生思想错位和心理障碍。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以旧脑筋理解邓小平理论是同这一认识规律相违背的。其次,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新发展。邓小平理论不仅在具体观点、具体表述上有创新,而且在深层次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上有根本变革。再次,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本身就是换脑筋,就是转换传统的思维逻辑和价值观念。不换脑筋就不能解放思想,就不能正确理解邓小平理论及其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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